中国民族打击乐器——排鼓


排鼓是鼓类乐器的新品种。出现于本世纪六十年代初,由中央广播民族乐团蔡惠泉、杨竞明等根据民间常用的中型堂鼓和腰鼓改革制作而成,以后又不断有所改进。排鼓由五个大小不同、发音有别的鼓组成一套。鼓身高29至33.3厘米,上口面直径16.7至37厘米,下口面直径11.7至37厘米。每个鼓的两面鼓框外径相同而内径不一,可发出音高不同的两个音来,故五个鼓有十个音。


排鼓每个鼓的两面都装有调音设备,调音幅度可达四或五度,可根据实际需要定音。鼓身固定在一个可以升降的特制鼓架上,鼓架上端为“u”形架,鼓身置于架中可以翻转进行音高选择。排鼓发音激烈、跳荡,高音坚实有力,中、低音宽厚宏亮,尤擅于表现热烈欢腾的情绪。在乐曲《山寨的节日》、《海上锣鼓》、《龙船锣鼓》中,均有排鼓的独奏乐段。


排鼓《渔舟凯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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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9年中央广播民族乐团根据浙江吹打乐中鼓的组合特点,在堂鼓基础上研製而成的一种“套鼓”,鼓框二端厚度不等,有效振动面积大小不一,发音高度相差一个小三度,把鼓框固定於“U”型鼓架上,可以随意升高或降低,亦可改变敲击角度。排鼓一套四个,各鼓大小不一,称一号鼓、二号鼓、三号鼓、四号鼓,或中堂鼓、次中堂鼓、小堂鼓和高音堂鼓,由低音到高音依次排列。1963年又增加了一个花盆鼓。以后再经改进,扩大了音域,每鼓均能在四至六度以内的调定音。臺湾在实验国乐团、台北市立国乐团、高雄市立国乐团及台湾大学、师范大学及各艺术院校,都有此种五个一套的双面排鼓。另外由吉林省歌舞剧院于延河与苏州民族乐器三厂合作,研製成十三面鼓组成的排鼓,鼓身用玻璃钢制作,鼓和架為插口式结合,目前基隆市立国乐团有这种排鼓。由於每个鼓只有一面鼓皮,另一面為平面鼓身,实际打起来没有双面排鼓般具有较佳的共鸣较果。演奏时,排列方法有一字形、八字形、弧形、半圆形和“A”字形等,可供站击、坐击、侧击、斜击及拍击、轮击、交叉击等。演奏技巧除点击、滚击外,由於一人演奏五面鼓,在快速乐曲中,难度是比较大的,目前已有排鼓的独奏段落。


根据所介绍的新庄响仁和鼓厂的製鼓步骤,一共分为取皮、除毛、去脂、晒皮、製框、烘鼓、装胆、绷皮、调音、打钉、装环、上漆等步骤。在台湾製鼓所採用的皮是水牛皮或黄牛皮,以手工方式製鼓,牛皮的去脂和除毛是製鼓过程中重要的步骤,关系著鼓皮的品质。鼓胆用铁丝绕成螺旋圆柱状,使敲击鼓面后,鼓声能起共鸣,延长振动的时间。小鼓的製作,和大鼓一致,只是鼓框只用一块木头製成,没有大鼓需多块木头籀绕成圈的手续。


排鼓架现今所使用的双面排鼓架,架身的钢珠常会因转动而掉落。台北市立国乐团及实验国乐团,常用西洋小军鼓架当作排鼓架,使用起来也很方便。整体架五音排鼓,是由中国鼓王——刘汉林先生和济南鼓韵打击乐器厂共同设计制作的,在原来分体架的基础上组合成整体架,在演出前方便移动,适合赶场。整体架可以拆装,也方便长途运输。更重要的是在制作工艺上有了很大改进;整体架和鼓使用的金属件质量更加可靠。


排鼓中国打击乐以其多样和富於变化的音色,为传统民间戏曲增添了丰富的色彩,在历史上鼓和锣这两样至今仍被广泛演奏的中国传统乐器,其起源和发展多有学者研究,其种类及製造的过程,是想深入去探索的,在此先初步探讨现代台湾国乐团中常见的鼓、锣类及其鼓棒、架子之形制,以作為研究中国传统打击乐器的开端。


鼓乐器的前身,作为发声的器物,在旧石器时代的文化中,只存在著一些发出噪音的响器,这些响器有一部份是做為运动节奏的需要,一部份则是以声音的手段来影响自然或神灵,因此它们产生的不是乐音,而是令人不安的、恐怖的声音。这时出现的是跺脚、拍手、捶胸、捶腿及捶臀等使用身体的各部份来发出声音;而后使用简单的敲击物、掛在身上的响器、刮器和乾葫芦等,发出强烈的噪音来使人惊恐畏惧,以及驱赶恶魔;随后到了父权图腾文化时期,出现了不是為了產生节奏性噪音的新乐器,例如挥旋膘、笛、螺号等,并不发出引起人快感的乐音,而是吼叫、咆哮、呼啸及嗖嗖声的噪音。到了新石器文化时代,可以说是乐器创造最丰富的时期,人类将倒下来的树干挖空,製成了开口鼓,而后也出现了皮膜鼓,开始了鼓的文化历史。


一种铜製的乐器,称之為铜鼓的,流行於春秋时期,它是由当作炊具的铜釜所发展来的。在春秋初期,这些乐器还不是完全的作為发声用的乐器,而是炊具与乐器共存的角色。到了西元前七世纪,才作为专门的乐器使用,这时的形制也较為稳定,并有多姿多彩的图饰在鼓上。铜鼓是作為统治者的一种权力的象徵,后来用于战事,也作為祭祀、赏赐及进贡的重器。鐘鼓之乐,一种以编鐘与建鼓為主的大型管弦乐队,兴起於西周而盛於春秋战国。最有名的即是湖北隋县的曾侯乙鐘鼓乐队。作為控制节奏,而带有指挥地位的建鼓,鼓体庞大木柱贯之。


以打击乐器与吹奏乐器相结合的汉代鼓吹乐,鼓占有相当重要的角色。无论是横吹、骑吹,或是簫鼓,都有鼓的出现。例如排簫与鼓的簫鼓乐队,作為仪仗音乐,巨大的建鼓置放於鼓车上,由两个乐工站在车上敲击。汉代的百戏,其乐队為盛行於汉代的大型鐘鼓乐队,以鼓為主,配有簫、笙、筑、瑟、编鐘及编磬等乐器,所用的鼓包括建鼓和应鼓。应鼓為应和大鼓之意,為放置於大鼓旁的小鼓,另有一种鼓,在百戏中作為掌控节奏作用者,称為鼓。


可以这样说,鼓最初的形制是以土為鼓腔,用草扎的鼓棒敲击。后发展成烧土為陶以做鼓腔,最后形成了木制鼓腔、铜制鼓和石制鼓。其设置形式亦是逐步演变而成的,最先是随置於地,之后在远古夏王朝时加用了底座以承鼓。在殷商王朝则变為以木柱竖贯之,到周王朝时又形成了用架悬鼓的置架方式。后世还发展成持於手中,掛於胸或腰下,以及背鼓、抬鼓等方式。


鼓在生成初期,主要用于宗教、军事、通讯、民俗、典礼等相关的活动中,是出于实用的功能。此时,鼓是作為一种能发出声音的响器、藉著其声音或外形有形或无形地產生传递信号、迎神驱鬼或震慑敌人、地位象徵等等功用。后来慢慢地藉由其丰富的音响与鲜明的节奏,人们开始将鼓当做一种审美的物体,应用於日常娱乐或民间游艺之歌舞音乐中,鼓就开始具有音乐艺术的表现力。


中国鼓的艺术表现力是由节奏、音色、力度及速度等要素的综合作用所构成,虽然大多数之鼓不具固定音高,但由於上列数要素的结合,乃產生了高深的艺术特色。以丰富与复杂的戏曲鼓经来说,包括了垛板的单一强拍节奏、或按数列关系组合的数列节奏,以及灵活的节拍重音、多变的节拍组合等等节奏变化,将使整个音乐产生跌宕多姿的生动表情。


在中国传统艺术中,鼓占有重要地位,例如在民间舞蹈、器乐合奏、说唱音乐、戏曲音乐,以及民歌中,出现了很多以鼓為主要角色的乐种,以下作简要叙述。在各种民族器乐乐种中,鼓是一件重要的乐器。例如吹打合奏中的打击乐合奏,是纯以打击乐器组成的合奏形式,包括在陕西鼓乐与江南的十番锣鼓等大型套曲中的锣鼓段子,以及戏曲开场锣鼓与武打场面的伴奏,宗教科仪音乐的前奏、间奏、伴奏、尾声;还有如民间节庆活动与红白喜事活动的锣鼓班社等等,都有纯粹的打击乐演奏。在不同的鼓与其他打击乐器的音响组合下,以丰富而复杂的音色、节奏与力度的变化,表现了热烈激情或轻巧活泼的气氛。其他的吹打合奏乐种,如浙东锣鼓、苏南十番锣鼓、苏南十番鼓、福州十番、辽南鼓吹、四川闹年锣鼓、陕西鼓乐、潮州锣鼓等等,鼓与其他的击乐的组合,亦以其音色、节奏、力度特性,在音乐中突出了其丰富的表现力。


在说唱音乐中,其伴奏多含有鼓类击乐器,甚至如鼓词、大鼓、渔鼓等曲艺还以鼓来命名,可见鼓与说唱音乐关系之密切。在这些说唱伴奏中,鼓具有击节伴奏或衬托气氛用,例如各种「大鼓」中的小形双面扁圆形书鼓,或「道情」中的竹筒为鼓筐的渔鼓等等,音量虽不大,但作為说唱艺术的最主要伴奏乐器,发挥了掌控节奏、烘托情绪的艺术功能。


戏曲音乐,无论是唱、唸、做、打,都特别讲究节奏的准确鲜明,这节奏性就靠锣鼓乐来表现与控制。在渲染战戏剧的气氛、表现人物内心情绪,控制唱念节奏变化、或者是戏曲情节的展开与高潮,藉由锣鼓乐乃能加以推动发挥。锣鼓乐更在戏曲演出过程中,以独立的艺术表现,如开演前的三通锣鼓,剧情表演的打击乐配合等等,来掌控演员与观眾的情绪反应。在戏曲中,鼓除了单独表现,作為模拟生活音响,如流水声,更鼓报唱。主要是以主导性地位与其他的打击乐器配合,作為演员之刻划角色,如表情、强调、标点、统一协调、桥梁、渲染、省略与提示等作用,鲜明的表现出演员的角色。这种能力当然也是靠鼓及其他击乐器在音色、节奏、力度上的有机配合。


击鼓伴歌的演唱方式最早出现在两千多年前《诗经》之记载,以击鼓为节的歌声,欢快热烈,具有强烈的民间生活气息。在农村田间的这种鼓歌可分为田间劳动类,如薅秧歌、栽秧山歌、秧歌;坡土劳动类,如锄山歌、山锣鼓等;车水锣鼓以及花锣鼓、吹锣鼓等等,都是以鼓為主要伴奏乐器,并且在歌唱与劳动中担任著指挥的作用,这种鼓歌能在民间流传千百年,则是因其具有提高劳动工作效率的实用功能、自娱与情感宣洩的艺术功能,原始宗教意识的表达,以及文化传播的功能。在艺术功能上,以跳丧鼓而言,各种交替、混合节拍的运用,以及后半拍起奏与附点节奏的运用等等,都呈现了鼓在音色、节奏的高度表现。而在百戏的音乐伴奏中,鼓也是必不可少的乐器,其以独等的击鼓助与、渲染阳刚之气,或作為指挥号令之作用,都具有相当的艺术表现。